關於農業綠能
面對氣候變遷、能源轉型與農村發展等多重挑戰,如何在維持農業生產的同時,兼顧環境永續與產業發展韌性,已成為全球農業共同關注的重要課題。農業部秉持「農業為本,綠能加值」的理念,在維護糧食安全與農地永續利用的前提下,持續推動農業結合綠能設施、漁電共生、農業水域太陽光電及畜牧沼氣再利用(發電)等類型農業綠能,使再生能源與農、漁、畜牧產業協同發展,為農業與農村注入新的發展契機。
為確保原有農漁業生產,農業部持續精進農業綠能管理機制,透過制度設計與跨部會協調合作,落實農地農用,把關場域適宜性並確保農業經營事實,兼顧生產、環境保護與社會效益,促進農業資源的合理利用。
現階段農業綠能推動類型如下:
(一)農業設施附屬屋頂型綠能設施,含畜牧設施、農糧產製儲銷設施及漁業相關設施,提升農業設施多元利用的價值。
(二)地面型漁電共生,養殖漁業結合綠能設施模式,創造生產用地多元利用、漁業加值之新面貌。
(三)農業水域光電,善用既有圳路等農田水利灌溉排水設施,發揮土地複合利用之效益。
(四)畜牧沼氣再利用,將畜牧副產品轉化為電力,實踐循環經濟與溫室氣體減量。
(五)針對嚴重地層下陷不利農業經營區,則依區域特性規劃與地面型綠能設施結合,形成養地復育與能源利用的雙重效果。
農業綠能不僅是能源轉型的一環,更是農業場域因應氣候變遷、提升經營韌性與促進農村永續發展的重要途徑。農業部將持續透過制度精進、跨域合作與示範推廣,建構兼顧農業生產、環境永續與能源轉型的發展模式,攜手打造低碳、永續且具韌性的農業發展與農村新願景。
農業綠能類型
農業綠能裝置容量分布
資料更新至115年06月
裝置容量: 4,108 MW
(因小數進位關係,與實際統計數據有些微差異)
案場介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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