農業水域光電

        配合行政院核定之「臺灣2050淨零轉型『風電/光電』關鍵戰略行動計畫」,由農田水利署偕同各管理處,於埤塘、圳路與農業水庫等農業水利範圍,結合設置太陽光電系統,使灌溉作業與發電功能同步運作。

        此一複合利用模式不僅兼顧農業水資源管理與再生能源發展,更創造土地及水域空間的加值利用價值,落實能源轉型與永續發展的雙重政策目標。


Q&A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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係指利用農田水利署所轄「水利用地」農業水域空間(埤塘圳路及農業水庫),設置水域型浮力式或地面型太陽能發電系統。

1.不佔用土地資源。

2.水體冷卻提升發電效率。

3.減少水分蒸發。

4.浮體架台組裝簡易。


1.閘門操作安全。

2.設施結構安全。

3.水位升降幅度。

4.流速影響。

5.水質水量安全。

6.整體景觀結合。

1.農業水域型太陽光電系統採取漂浮於水面的浮動式設計,並配備固定纜繩和錨點強固措施,具備抗風、抗震的效果,不易受颱風、地震與水面風浪影響。
2.近年來,隨著極端天氣發生的頻率升高,本部已要求廠商於設置及日常維護時,將耐風、耐震設計之科學標準納入考量,並於災害來臨前進行預防性強固或拆卸作業。

1.埤塘設置光電設施之水面覆蓋率不宜超過50%。
2.農田水利署已適時規範廠商規劃設置太陽光電設施,應考量與相鄰地形地貌結合、電纜管線應避免以高架方式設置、減少不必要之燈光照明及設施配置應有整體形象之設計,形塑當地優美景觀風貌。

1.目前臺灣多採取單晶矽、多晶矽太陽光電模組,主要由太陽能電池(矽晶,由矽砂提煉)、玻璃、鋁框架、接線盒(銅線、塑膠聚合物),原材料包含玻璃、矽砂、金屬及極少量的塑膠,並不會自行溶解或滲出液體造成土地或水源汙染。

2.清洗與日常維護方面,依據經濟部「設置地面型太陽光電設施景觀及生態環境審定原則」第8點第2款,「實施太陽光電發電設備維護與清洗作業時,不得使用清潔劑,避免污染水質及周遭生態環境」。